今天,鄞州区政府发布《关于白鹤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》。
征收范围:东至甬港南路、南至兴宁路、西至前塘河,北至新河路、江东水厂(不含)。具体以房屋征收范围公告为准。
征收范围内涉及被征收总户数约5045户,总建筑面积约38.4万平方米,其中住宅户数约4922户,建筑面积约28.5万平方米,非住宅户数约123户,建筑面积约9.9万平方米。
征收补偿方案也同步发布:
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,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。
住宅——
货币补偿:住宅用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28750元/平方米,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5%给予货币补偿补助。
产权调换:置换住宅房屋位于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期房,套型为70档、80档、90档、100档、110档、120档、130档、140档,预评估比准价格为30860元/平方米。
非住宅——
货币补偿
兴宁路商业用房:预评估比准价格为52070元/平方米
贺丞路商业用房:预评估比准价格为45960元/平方米
白鹤新村61号、144号、242号、503-533号等所处道路上沿街商业用房:预评估比准价格为42660元/平方米
办公用房:预评估比准价格为9610元/平方米
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,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0%给予货币补偿补助。
产权调换
商业用房:宁丰路宁丰铭庭的商业安置用房,预评估比准价格为24210元/平方米;新天路、新天路135弄东都华庭的商业安置用房(现房),预评估比准价格为24300元/平方米。
办公用房:首南街道惠风西路115号的城南商务楼办公用房(现房),预评估比准价格为9060元/平方米。
工业、仓储用房:鄞州区瞻岐镇的联胜盐场,系工业用地。
本项目签约期限为60日。在签约期限内所有被征收人签约比例达到80%的,补偿协议生效;未达到80%签约比例的,补偿协议不生效,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。
住宅搬迁期限为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后的60日,非住宅搬迁期限为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后的120日。
具体签约、搬迁期限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。